《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,以粤府令第323号公布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该办法是广东省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最新专项立法,结合本省实际,建立了覆盖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。
核心内容:建立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、诊断、康复救助衔接机制;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;鼓励开展自助互助康复服务;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;积极推进科技助残工作,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。
《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,以粤府令第323号公布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该办法是广东省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最新专项立法,结合本省实际,建立了覆盖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。
核心内容:建立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、诊断、康复救助衔接机制;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;鼓励开展自助互助康复服务;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;积极推进科技助残工作,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。